法院讯(盖东升 陈昊)农民工权益保障是民生司法保障的重中之重。近日,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案件,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,在兼顾企业经营困境的同时,全力保障受伤农民工合法权益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2024年下半年,农民工李某入职辖区某矿业公司,从事铁矿石采掘作业。工作期间,李某不幸发生工伤事故,经专业机构鉴定,伤情构成十级伤残。事故发生后,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产生争议,先后通过劳动人事仲裁程序处理纠纷,但双方均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,不服仲裁裁决,最终诉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件证据,细致梳理案件始末。庭审中,涉事矿业公司对工伤事实、伤残等级及法定赔偿标准均无异议,认可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同时,企业方也如实说明自身当前经营承压、资金周转困难,无力一次性承担原诉讼请求中的全部赔偿金额。
为最大程度还原事实、保障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,法官主动核实企业经营现状,确认企业所述经营困难情况属实。考虑到农民工李某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,急需赔偿款弥补损失、维系生活,而企业确有实际经营难处,生硬判决易导致赔偿款兑付周期拉长、矛盾持续僵持。为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,避免当事人陷入冗长诉讼流程,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切入点开展工作。
调解过程中,法官秉持公平公正、为民解忧的原则,耐心组织双方沟通协商,一边向企业释明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及用工主体责任,强调保障农民工工伤权益的法定义务;一边耐心安抚伤者情绪,向其客观说明企业实际经营困境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、理性协商。
在法官反复耐心的情理疏导与法律释明下,双方当事人彻底消除分歧、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调解协议达成后,该矿业公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,在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工伤赔偿款项,快速兑现赔偿承诺。至此,这起涉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圆满化解,不仅及时为受伤农民工挽回了经济损失,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司法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,实现了维权护民与助企纾困的双向平衡。
下一步,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聚焦农民工薪资、工伤、劳务纠纷等涉民生重点领域,始终坚持调解优先、柔性司法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,以高效、暖心、有力的司法服务筑牢民生保障底线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,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、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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